兴国镇关于对缅甸滞留人员注销户籍的公告

2022-01-13 16:06  


阳新县兴国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刻意回避、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现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兴国镇劝返工作实际,现依法发布缅甸滞留人员第四批户籍注销名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以上人员需5日内与社区干部或工作组联系,也可以向兴国镇政府或派出所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否则一律依法注销户口。

联系人:

阳新县公安局驻云南工作组,周警官:13307239098(微信:ZXH770911)

阳新县兴国镇综治中心,章科长:13554320998

阳新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石警官:0714-7322394

阳新县兴国镇综治中心

阳新县公安局上街派出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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