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稳定实现综合救助、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近日,县民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年度核查工作。
此次核查范围包括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0%精减退职人员、福利托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补贴对象。县民政局将严格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制,严查“人情保” “关系保” “错保” “漏保”等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目前,相关入户核查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
通讯员:王子璇
编辑:谭明晶
审核:马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