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逢五”统一行动,阳新交警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2020-09-27 17:07   阳新县融媒体中心  


9月25日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逢五”全国统一行动日,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助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龙港中队

2020年9月25日晚,交警龙港中队出动警力6人,警车1辆,在龙港镇龙港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共检查来往各类车辆100余台,查获饮酒驾驶1起,未达标1起。

饮酒驾驶人:李某权,驾驶证号:420222********5713, 驾驶车辆:鄂B***06小型轿车,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9mg/100ml;

饮酒未达标驾驶人:程某翩,驾驶证号:420222********5858,驾驶车辆:鄂B***39轻型普通货车,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阳新交警依法给予以上饮酒未达标驾驶员程某翩口头警告,对饮酒驾驶人李某权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2020年9月26日晚,交警龙港中队出动警力6人,警车1辆,在龙港镇辛田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共检查来往各类车辆100余台,查获饮酒驾驶1起:

饮酒驾驶人:柯某友, 阳新县洋港镇人,驾驶证号:420222********6137,驾驶车辆:鄂B***68小型轿车 ,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6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阳新交警依法给予以上饮酒驾驶人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兴国中队

2020年9月25日晚,兴国中队出动警力23人,警车2辆,在阳新兴国大道老公安局门前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共检查来往各类车辆110余台,查获醉驾1起。

醉酒驾驶人:王某, 驾驶证号:420222********0033,驾驶车辆:B***18小型轿车,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阳新交警依法刑事拘留,还将面临最高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案件正在办理中。

柏林中队

2020年9月25日晚,交警柏林中队出动警力10人,警车1辆,在兴韦大道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检查来往车辆共80余台,查获饮酒未达标1起。

饮酒未达标驾驶人:姜某清,驾驶证号:420203********7213,驾驶鄂A***S7号小型轿车,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阳新交警对姜某清给予以口头警告处理。

枫林中队

2020年9月25日晚,交警枫林中队出动警力12人,警车1辆,在阳新县上街派出所门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查获饮酒驾驶1起,未达标1起。

饮酒驾驶人:肖某洋,驾驶证号:420222********5757, 驾驶车辆:鄂A***8Y小型轿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7mg/100ml;

饮酒未达标驾驶人:周某刚,驾驶证号:420222********9419,驾驶车辆:鄂B***17小型轿车,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阳新交警依法给予未达标驾驶员周某刚口头警告,给予饮酒驾驶人肖某洋罚款2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阳新交警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整治酒驾已成为常态化,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忌酒后开车,并自觉配合警方执法检查。

来源|阳新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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