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阳新县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的公告

©原创   2021-03-05 15:55  


关于征集阳新县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了扎实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鄂退役军人发〔2021〕61号)《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确定的通知》(黄退役军人发〔2021〕2号)文件要求,阳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首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具有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均可申报。包括各类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征集条件    

1.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 学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备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2.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需要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相关证书获取率和推荐就业率较高。    

4.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 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报方式    

首批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4月5日。具备条件和承训意愿的培训机构需填写《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详见附件2,装订成册)。    

四、核实评审    

阳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申报培训机构申请,联合有关部门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情况,按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选认定评分标准》(见“61号文件”附件2) 逐一打分,择优确定为拟定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对拟定的退役军人承训机构,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须组织复核;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本地退役军人承训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分别与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并正式行文上报市局备案。    

联系人:柯卉    

联系电话:0714--7314511  

阳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4日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新
来说两句吧...
https://img.cjyun.org.cn/a/10104/202103/0ba021d414c677feced708af093d025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