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0年1月27日,李克强总理赴武汉考察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广大医务人员守护着人民生命健康,在抗击疫情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许多医务人员日常工作量之大超乎想象,令人尊重。”李克强总理6月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
当天会议确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措施。总理强调,要保障医务人员合理薪酬待遇,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李克强指出,目前大病重病患者看病难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大城市的三甲医院,群众看大病挂号仍是“一号难求”。
“要通过此次薪酬制度改革,加快促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推动更好解决大病重病等方面看病难问题。”总理说。
当天会议决定,一是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群众就医整体负担不增加等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对公益任务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等公立医院适当给予倾斜。各地要综合考虑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增加薪酬总量。
二是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向关键和群众急需的岗位、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等倾斜,推动更好解决大病重病等方面看病难问题。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