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2021年黄石市残疾儿童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黄残联发〔2021〕2号)、《2021年阳新县残疾儿童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阳残联发〔2021〕10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具有阳新县户籍或持阳新县居住证、能提供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且符合相应项目具体要求,身体状况稳定,有康复意愿且家庭成员配合,诊断明确的听力、言语、孤独症(谱系障碍)、智力障碍残疾儿童。
1、0—6岁康复项目的救助条件为年龄0—6岁(不满7周岁),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7—10岁康复项目为年龄7—10岁(不满10周岁),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11—15岁康复项目的救助条件为年龄11—15岁(不满15周岁),200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实施标准
1、0—6岁康复训练项目最高为每名受助儿童每年补贴康复训练费16000元,由国家彩票公益金省级经费补贴。
2、7—10岁康复训练项目最高为每名受助儿童每年补贴康复训练经费10000元,由省级经费补贴。
3、11—15岁康复训练项目最高为每名受助儿童每年补贴康复训练经费10000元。
三、实施要求
1.2021年0—15岁项目受助儿童只能在省残联备案的全省康复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2.县残联负责筛查确定救助对象,落实康复安置和经费拨付,通过家长随访确保救助对象的真实性,通过实地检查督导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
3.各定点机构需按项目要求实施对康复救助对象的康复训练,按省级下发的模板统一建立康复档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接受、配合残联及相关部门的日常检查和项目评估。
四、项目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县残联0714-7337492(袁主任),县妇幼13995990110(熊主任),仁济康复医院13524904395(柯主任)。
特此通告。
阳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