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于6月1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当日公布并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对于海南自贸港建设会发挥哪些作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有哪些亮点?6月21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着眼于基本框架和关键制度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顺利出台实施,有利于稳定各方面的预期,保障各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超英说。
王超英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重点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一中心任务,着眼于基本框架和关键制度,主要内容可概括为5个方面。
一是在授权立法和管理权限方面,规定国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领导机制,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及时依法授权或者委托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相关管理职权。
二是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确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跨境服务贸易,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管理。
三是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完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制度,强化产权保护,适用专门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清单,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
四是在税收制度方面,按照简税制、零关税、低税率的原则,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时、封关后简化税制的要求,免征关税的情形、货物在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进出的税收安排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行所得税优惠。
五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此外,本法还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和综合措施方面,规定了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制度政策体系。
将“管得住”作为“放得开”的底线,时刻紧绷风险防控这根弦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自贸港要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海南省省长冯飞介绍,海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将“管得住”作为“放得开”的底线,时刻紧绷风险防控这根弦。截至目前,全省未发生和出现系统性重大风险。
高压严打离岛免税套购走私行为。冯飞介绍,海南省成立了由4位省领导牵头的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反走私系统和大数据手段,精准研判锁定布控套购走私目标人员,精准推送警示教育短信,形成心理震慑,坚持露头就打。2020年7月1日以来,联合海关开展了12轮专项打击行动,打掉套购团伙80个,对违规旅客实施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资格罚”,将严重失信主体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坚决防范税收风险。去年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部分优惠政策相继出台,进入海南的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为了坚决不让海南自贸港成为“避税天堂”,海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好登记注册关与政策制定关,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加强日常监管。
“对招商引进的企业,既讲清讲透税收优惠政策,也讲清享受的门槛和条件。钻空子的空壳公司一个都不要。”冯飞说。
严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海南省委省政府超前谋划部署成立金融风险防控专班,在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建设自贸港资金流监测平台,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妥善化解个别企业债务风险,对有实力的持证金融机构给予更大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我们还对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作了进一步部署。”冯飞表示,海南省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系统性总结自贸港风险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对标全岛封关运作的要求,根据各项政策推出情况,以及监管模式的变化,不断完善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持续加强风险研判,确保“管得住”。
抓紧组织自贸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等配套法规的起草论证审查
制定和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了原则性和基础性的保障。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贯彻和落实工作,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海南省还将出台哪些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表示,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点抓好3件事情:早期政策制度落地,法定配套文件制定,以及全岛封关运作筹备。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制度。我们将按照法律规定,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方面系统深入地研究口岸规划建设、非设关地监管、人员设施配备、管理体制创新等重大问题,抓紧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设定完成时限,构建‘1+N’工作体系,形成封关准备工作合力,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如期顺利封关。”丛亮说。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授权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海南省人大将重点谋划和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重要的法规清单,并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将尽快出台一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
“我们正在抓紧组织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破产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一批配套法规的起草论证审查工作,争取尽快出台。”胡光辉说,在立法形式上,将更多关注一些“小切口”立法、“小快灵”立法、立“短条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提升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使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工作有一个崭新的面貌。
《 人民日报 》( 2021年06月22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