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两级法院不断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不仅抓末端“治已病”,更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着力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得分位居全国中院前列。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委派调解案件12909件,诉前调解成功8676件。
发挥“三长”作用 强化诉源治理
今年4月初,亳州市谯城区华佗镇祝集村八大庄自然村村民田某和赵某因土地边界起了争执,动起了手。得知情况后,邻长邓绍山和组长井春雷立即前去调解。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要动手伤了和气。”邓绍山和井春雷分头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将二人约到村部,耐心向他们释法明理。做了多次思想工作,田某和赵某之间的“疙瘩”解开了,二人握手言和。
邓绍山是祝集村的一名邻长,不仅是村里的种植能手,更是远近闻名的“和事佬”。自从担任邻长以来,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已有十多件。“在法官的指导下,我们的调解方式越来越多,基本实现邻里事邻里解。”邓绍山说。
为有效破解长期以来基层治理难入微、难匹配、难动员的“末梢困境”难题,2020年7月起,亳州市探索构建邻长制,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片—组—邻”五级组织体系,从本区域常住居民中选配片长、组长、邻长“三长”。迄今已经选配10万多名“三长”,使“三长”成为党的政策宣传员、为民办事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亳州市两级法院借助“三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建立“法官说法,邻长说事”解纷机制,组织法院干警“下基层、入网格、进万家”,联合“三长”筛查矛盾风险,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着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实现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
为了让“三长”更好地发挥调解员作用,亳州法院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对“三长”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方法培训,让“三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维护权益。“10万多名‘三长’就是10万多个矛盾微型 ‘减震器’,是诉源治理的中坚力量,能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减少诉讼增量。”亳州中院院长李玉科说。
与此同时,亳州市委平安办、亳州中院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将民事纠纷万人成讼率、“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通过创建,亳州市实现全市刑事案件、民事诉讼、信访总量、重大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2020年,全市民事纠纷万人成讼率全省最低。到今年年底,亳州力争实现“无讼村(社区)”数量达到全市村(社区)50%以上。
汇聚专业力量 形成解纷合力
“听您这样开解,我心里好受多了。刚才确实情绪很激动,想法比较偏激。”6月16日,在亳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阳光心理疏导室,一位当事人经过心理咨询师的疏导,决定与对方当事人和解。
4月22日,亳州中院与亳州市心理学会共建的阳光心理疏导室揭牌。6名心理咨询师免费为当事人特别是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据亳州中院民一庭庭长赵亮介绍,近年来,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家事纠纷一旦诉诸法院,容易加深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隔阂。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只是让案件有了结果,但当事人思想上的“疙瘩”并未完全解开,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建立心理疏导室,通过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疏导不良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还能平复当事人因情感纠纷导致的心灵创伤,修复亲情关系。”赵亮说。
“我们帮助当事人从心理学角度找出矛盾原因,排解心理压力,平复冲动情绪,引导当事人冷静、理智地接受调解,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心理咨询师王淑娟说。
建立心理疏导室是亳州法院将更多社会组织和人员吸纳进多元解纷队伍的又一尝试。近年来,亳州市两级法院深化诉调对接,织密多元解纷网络,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专业调解室,引入公证员、律师驻点调解,为群众提供“菜单式”选择。先后成立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一站式调解平台22个,为群众提供类型化、专业化调解服务,形成了解纷合力。
利辛县人民法院和交警、司法、保险等部门联合成立利辛县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解中心,提供事故责任释明、法律咨询、诉前调解、保险理赔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诉调无缝对接。该中心2018年6月成立以来,共接受法院委派案件4915件,调解成功4651件,调解成功率达94.63%,已兑现赔偿款额约1.4亿元。
亳州被称为“中华药都”,是全球最大的中药材集散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在中药材市场,由于交易量大,再加上受传统交易习惯的影响,赊销现象较为常见,由此引发不少纠纷。谯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在亳州中药材市场成立调解员工作室,10名退休法官和2名调解员进驻工作室化解纠纷。一年来已为400多位药商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纠纷253件,调解成功153件,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
设立解纷站点 纠纷化于基层
今年80岁的李老与妻子育有5个儿子,均已成家。妻子去世后,李老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每月仅靠微薄养老金维持生活。今年起他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他人照顾。5个儿子均具有赡养能力,却拒不赡养老人。老人无奈之下一纸诉状递到了利辛法院。
“赡养案件单纯靠法院的判决并不能真正让老人老有所依,关键在于解开老人与子女们的心结,修复亲情。”江集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江海燕和驻庭调解员王玲对此案的调解思路不谋而合。法官耐心向5位被告详细解释法律规定。经过5个多小时的调解,5位被告表示以后愿意照顾和赡养父亲,每人每年承担父亲生活费7200元,当场付清第一笔赡养费3.6万元。
据介绍,江集法庭的2名驻庭调解员迄今已调解各种纠纷560件,许多家事、邻里纠纷都化解于诉前。
亳州市两级法院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纠纷“桥头堡”作用。推行“八个一”工程,即人民法庭必须要有一个固定办公场所、一套完备办公设施、一本调解人员名册、一套完整工作制度、一个网络推送平台、一个相对固定团队、一套工作保障机制、一项工作报告制度。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全市27个人民法庭全部建立多元解纷站点,从特邀调解员、法律工作者、乡贤中择优选聘212名金牌调解员,在人民法庭驻庭专事调解。同时,出台制度,全面规范委派调解案件立案权限,强化委派调解时限管理,加强委派调解案件评查,防止委派调解程序空转。
2020年,亳州法院委派调解案件28701件,调解成功17920 件,调解成功率为63.36%,委派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延伸审判职能 推进基层治理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调查发现,祝某擅自在经营废旧电瓶提炼厂,用废旧铅酸蓄电池炼制铅块。祝某非法冶炼行为对周边排水沟水质和厂区门口部分土壤造成了损害。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程序,与祝某和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约定祝某赔偿生态恢复费用等32.79万元。
今年4月,亳州中院依法裁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与祝某、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有效,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这是亳州市首例生态环境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支持与确认,是亳州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多元化解生态环境问题的开端。”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亳州市两级法院司法确认案件达11628件。“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既巩固了调解组织的解纷成果,更节约了司法资源。”亳州中院立案二庭庭长王冬云说。
亳州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社会治理开出司法良方。通过大数据定期分析案件走势,及时发现行业易发问题和管理漏洞,加强与行业部门协作配合,向案件量多的行业、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亳州中院在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发现部分仲裁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近日,该院将2016年以来审理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情况向亳州仲裁委员会作了通报,并就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司法建议,建议规范仲裁程序,从仲裁受理、仲裁员选任、文书送达及审理程序等方面规范仲裁行为,提高仲裁公信力。
针对民间借贷案件持续攀升的态势,亳州中院会同检察、公安等5部门出台《关于办理职业放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发布金融及民间借贷审判白皮书,民间借贷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新收民间借贷案件实现下降。(周瑞平 陈璐 周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