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典传统”到“古典接受”

2021-06-18 09:06   光明日报  


在西方,古典学经历18世纪后期至20世纪上半叶的草创、勃兴和鼎盛时期,从20世纪下半叶开始盛极而衰。一种危机感逐渐弥漫整个西方古典学界:古典世界和当代世界究竟有何关联?古典学是维系两者关系的有效手段吗?古典学的现实意义到底何在?古典学者们开始意识到,古典学必须刻不容缓地反思自身,反思古典学与其所处时代的文化和思潮之间的关系;古典学不能再像19世纪那般,以一种高居众人文学科之首的傲然姿态,在其学科内部延续习以为常的研究。为此,古典学者们作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通过与其他学科和理论的结合,来改变古典学研究的范式,促进古典学的自我反思。其中一条引人瞩目的反思之道便是从“古典传统”到“古典接受”的范式转变。与其他研究领域相比,这一转变更能强化古典学的反思精神,从而改变古典学的自我定位。

“古典传统”研究本属于古典学术的一个边缘部分,主要关注古典文化如何被后来的西方文化继承和传播。譬如,学者们在研究希腊罗马经典之际,也会兼及这些经典对后世西方文化的持久影响,学界通称为“后世影响”研究。以“后世影响”为主线的“古典传统”研究发端于19世纪,直至20世纪中叶仍十分流行。此类研究的代表作,仅以中文学界已经移译的著述为例,包括海厄特著的《古典传统:希腊-罗马对西方文学的影响》(王晨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年版,原书出版于1949年)、芬利主编的《希腊的遗产》(张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原书出版于1981年)以及詹金斯主编的《罗马的遗产》(晏绍祥、吴舒屏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原书出版于1992年)。这几部著作的标题便让读者一目了然,“影响”和“遗产”是“古典传统”研究的两个关键词,它们共同凸显了古典文化的经典性及其优先地位。

20世纪60年代后期兴起的“接受理论”(或称“接受美学”,由德国学者姚斯和伊瑟尔提倡)从两个方面改变了“古典传统”研究的内涵。首先,主导“古典传统”研究的是“单线影响”模式,这个模式倾向于把古典文化的传承者和利用者看成是被动的接纳者,他们继承了古典文明的“遗产”,深刻地受其“影响”而难以越其藩篱。于是,研究的重心就摆在了由古及今的单线影响之上,例如《希腊的遗产》和《罗马的遗产》两书分门别类地从文学、政治、教育、哲学、科学、法律、宗教、神话、建筑、艺术和城市规划等领域,介绍现代西方文化继承自古希腊罗马的精神和物质财富,突出其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力。与此相对,受“接受理论”滋养的“接受研究”主张,接受者对于古典文化不是被动地继承,而是与之处于“双向交流”的关系。因此,“接受研究”的重心从“古典传统”所侧重的被接受者及其历史文化情境转向接受者及其历史文化情境,强调接受发生时刻的优先地位,力求在接受者和被接受者之间形成更为平衡的关系。以古代经典为例,“接受研究”认为,意义并非内在于经典文本当中固定不变,等待后世的某位读者客观地发现,然后原封不动地传承下去,而是在不同的读者与文本,或者说不同的接受者与被接受的文本之间的对话当中生成;经典文本的意义是随着接受者的不同历史文化情境而流动的,但也绝非是随意的,因为上述对话的有效性规定和制约了文本意义的流动性。因此,“接受研究”着重考察接受者对原文本进行了何种创造性的改变,这种改变一方面在接受者所属的特定的历史文化情境当中服务于何种目的,产生何种效用;另一方面又如何发掘出原文本此前未受关注的层面,进一步丰富其意义。

其次,“古典传统”研究专注于古典之后的西方文化,视域通常局限于后古典的西方文化内部,例如海厄特的名著《古典传统:希腊-罗马对西方文学的影响》一书便起自中世纪英、法文学,经由文艺复兴、巴洛克、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止于20世纪初的欧洲文学,严格遵守副标题里“西方文学”的界限。这个意义上的“古典传统”畛域分明,因此英语用单数的Classical Tradition形容之,倒也顺理成章。“古典接受”则不然,其范围不再拘囿于此,而是一方面尽力延伸到古典传统影响所及的西方文化边缘地区(例如加勒比海和北非地区这样的西方国家前殖民地),甚至拓展到不属于西方文化、但与之发生接触的其他文化区域(例如东亚,包括中国、日本和韩国);另一方面,“古典接受”又扩展到古典文明的所有时期,而非像“古典传统”习以为常的那样,起始于希腊化时期但重点落在古典之后的西方文化,考察后一个文化时段对前一个文化时段的接受,而是上溯到古典世界内部,尤其是希腊古风和古典这两个被后世奉为典范的时期,考察古典世界内部同一个文化时段之内的各种接受方式。概言之,“古典接受”研究涵盖了西方“古典世界”内部、西方“后古典世界”以及西方之外的“非古典世界”这三个领域,囊括的范围十分广泛,远远超出了“古典传统”的视域,因此用复数的Classical Receptions来指称,更能彰显其丰富多元的内涵。

时至今日,虽说“古典接受”并未完全取代“古典传统”,但一种研究范式的转变已经势不可挡,一个更为广阔的视域正展现在古典学者眼前。如果说“古典传统”尚处于古典学术的边缘位置,因为其“单线影响”的模式势必导致厚古薄今的结果,那么“古典接受”的“双向交流”模式则有着进入古典学主流的解释力,凭借这个模式,我们能够在古典世界内部,展开多维度的深层次的研究。不过,从“古典传统”到“古典接受”这一范式转变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让我们反思古典学本身。通常,古典学的自我反思被交付给“古典学术史”——另一个如同“古典传统”那样的边缘领域,其视域也同样受到局限,拘囿于古典学术内部。相比之下,“古典接受”的视域有助于跳脱古典学术史,从更广阔的历史文化情境来审视古典学术的理论基础,每个时代的古典学术与其时代的复杂关系,不同时代的古典学术对研究对象的选择及其背后所隐含的理论预设、时代思潮和意识形态。把古希腊罗马看成具有典范意义的文化,对之进行纯知识的探究,是19世纪以降现代古典学的根本信念。从“古典接受”的视角来看,现代古典学本身也是古典文化的一种接受方式,恰恰因为现代古典学声称自己在各种接受方式当中享有不可动摇的统领地位,就更有必要反思这一信念的合理性:它究竟缘何而起?它诉诸何种十九世纪的时代思潮来确证自身?它的十九世纪理论基础在当代还能否成立?它面对其他各种接受方式所自我标榜的统领地位是否早已动摇?事实上,早在“古典接受”兴起之前一百年,青年古典学者尼采就已经从这个角度反思当时正如日中天的现代古典学(例如《荷马与古典语文学》《历史对于人生的利弊》及《我们古典语文学者》诸文),可谓“古典接受”的精神先驱之一。

“古典接受”对古典学的反思,还有助于我们重新检视西方古典文化进入我国的接受史。这段接受史不能止步于西方古典学被正式引入的晚近四十年,而需一路往前回溯,直到西方古典进入中国的四百年前,也就是耶稣会传教士最初译介古希腊罗马神话和文学的晚明(参看李奭学的《中国晚明与欧洲文学》一书)。对这四百年的西方古典在我国的接受研究,同样要跳脱“古典学术史”和“古典传统”的范围,一方面,不能以古典学术为准绳来衡量;另一方面,也不能以被接受的西方古典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为宗旨,而要从不同的接受者及其历史文化情境出发,挖掘各种接受方式的丰富内涵,权衡其利弊。只有全盘审视四百年来中国文化对西方古典文化的接受,我们才能谋划西方古典以及西方古典学在中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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